北京朝阳大兴处理地下空间备案代办许可
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申请办理手续过程中,认真阅读和知晓相关使用备案在系统平台上公布的或办理过程中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在申请使用备案后,使用前按规定取得卫生主管部门的检查意见或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二、在申请使用备案后,使用前按规定取得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 您需要向地下室所在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提交以下材料:
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
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地下室的证明
规划文件或者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
卫生主管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或者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单位(人)承诺书
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查验地下室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明确地下室及其设施设备使用的范围。
3. 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使用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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